南宁成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群众满意度超7成
昨日,在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上,南宁市和钦州市通过广西食品安全城市考核评价并获得命名。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将组织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持续开展跟踪评价,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复合一次,对复合不达标的将撤销其命名。作为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宁市已经通过了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中期督查,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从2016年的62.2%提升至2017年的70.5%,基本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如今在南宁,市民们可以随时到市场里的食用农产品视察监管站对购买的蔬菜进行快速检测,还可以扫描二维码查询货架上猪肉与蔬菜的来源。就餐时,市民可以根据店铺门口张贴的“笑脸”标识寻找安全、美味的餐饮店铺,各种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更是走进街头巷尾,加深市民对食品安全的了解。
据了解,根据《管理办法》,获得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城市,可以作为自治区对设区市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评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等的重要依据,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安排食品安全相关项目、资金时,优先予以支持。
此外,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将对获得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城市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复合一次,对复合不达标,或出现以下问题之一的将撤销其命名。包括:发生重大、影响恶劣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弄虚作假、干扰考核结果;其他需要撤销命名的情形,且被撤销命名的城市,3年内不得提出创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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